本報訊(記者 甘甜)為進一步加大對普惠性民辦園的扶持力度,日前,江西省上猶縣人民政府印發了《上猶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及管理的若干措施(試行)》,將依據依法辦園、安全性、定價普惠、教師持證率、繳納“五險一金”等原則,對普惠性民辦園進行扶持獎勵。
據了解,上猶縣努力建立穩定長效的普惠性民辦園扶持機制,對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園按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標準補助,支持其改善辦園條件,提高保教質量。
為落實專項經費補助政策,經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園首次評為省示范園、市示范園的,在省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、10萬元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,縣財政配套分別給予10萬元、6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通過復評的,在省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、5萬元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,縣財政配套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
在學前教育資助金方面,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與公辦園在園幼兒享有同等待遇。普惠性民辦園教師與公辦園教師享受同等的師資培訓、職稱評定、評先評優政策。普惠性民辦園按照最新“五險一金”繳納標準,為全體教職工辦理“五險一金”的,給予教職工住房公積金每人每月150元獎補,獎補資金直接補給教職工個人。
另悉,上猶縣每年按《上猶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扶持及管理評估細則》對普惠性民辦園進行評估排名,按照排名先后順序進行獎勵。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2年05月15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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