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切實加強網絡直播行業規范,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,中央文明辦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發布《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》,提出①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②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,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③優化升級“青少年模式”④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⑤規范重點功能應用,網站平臺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⑥加強高峰時段管理⑦加強網絡素養教育等工作舉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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